復合不遂漒水淋嫰男友 已婚便利店女經理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23 12:23

最後更新: 2017/01/2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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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6歲的便利店男職員與中年已婚女經理發展婚外情,男職員其後提出分手並另結新歡,女經理疑要求復合不果,以硫酸淋潑男方,令其全臉皮膚受傷及全身6%皮膚燒傷,雙眼不能完全閉合等,事後須留院數月。女經理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還押至下月判刑,期間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

被告張珍愛(50歲),承認於15年5月24日,於西環爹核士街意圖使男子石家安身體嚴重傷害而向他淋潑腐蝕性液體。

案情指,事主於10年3月於羅素街OK便利店工作,並認識該店的女經理,即已婚及育有兩女的被告。翌年3月事主晉升為經理,並與被告發展情侶關係,兩人其後每周會相約性交約一次。2013年夏天,事主提出分手想法,令兩人關係惡化,兩人其後於2015年2月分手,事主另結新歡,被告曾每日多次致電事主要求復合。去年5月24日清晨事主離家上班,行經西環爹核士街時遭被告上前向他淋潑硫酸,事主隨即向附近保安求助及報警。